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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3-08-28 15:4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锦州市实验学校简介锦州市实验学校建于2005年,为锦州市城市南扩十大工程之一,是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学校分为德胜、锦绣、学苑、凌南四个校区。总占地183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590平方米。共有具备多媒体设施的教室286个,各种功能室65个。一二年级师生分布在学苑校区,三年至五年级师生分布在德胜校区,六年、八年、九年级师生分布在锦绣校区,七年级师生分布在凌南校区。四个校区各有可容纳千人的体育馆1座,食堂1个。学校现有教学班225个(中学75个,小学150个)。学生10686人(中学3633人,小学7053人);教职员工584人,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辅导员、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国家级骨干教师共20人;特级教师、省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共48人;市名师、市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等共166人。

实验人秉承“做事求实,做人求真”的校训与“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努力拼搏,着力培养“有修养、负责任、会学习、善求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验学子。十多年来,学校规模不断壮大,实力持续提升,声望日益高涨,教育量稳步提高。

建校17年来,先后获得“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的理事单位”、“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等国家级荣誉42项;获得“文明学校”、“课改示范校”、“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90项;获得锦州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党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等市级荣誉274项,共计406项荣誉称号。

如今,实验学校进入发展的新阶段,全体教职工正本着“发扬学校既有优势,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绘就的蓝图,朝着创建全市领先、省内一流、全国先进的目标努力迈进,为我市成为辽西教育中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450.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50.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0.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42.22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一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二是学生人数增加。

(二)支出总计7450.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093.4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2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95万元,资本性支出14.35万元。

2.项目支出357.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0%。主要包括校舍建设及教学设施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42.22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一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二是学生人数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2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5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3.43万元,项目支出357.23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42.22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一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二是学生人数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50.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初中教育支出7176.64万元,占96.33%;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支出130万元,占1.74%;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44.02万元,占1.9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7万元,增长5.87%,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购买燃油及ETC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9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1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1.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工作需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708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083.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9.88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83.22万元,自评平均分79.8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工作。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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