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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图书馆学生借阅制度

作者:科研处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3-03-30 15:17

为了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增加学生的阅读量,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养成爱学习、善思考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服务师生的作用,加快书香校园建设步伐,现将学校图书馆开放借阅办法及有关制度公布如下:

一、借阅时间安排

学生借阅时间:每天上午8:20-12:00

班级借阅课上课时间:见《班级借阅安排表》

 二、 学生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借阅者必须是在校学生,学生由语文教师带领到图书馆,持“借阅卡”在借阅课上统一借阅。借阅课每班每月一节课。

2、借阅者在借阅前可以登录“锦州市实验学校网站”,找到“图书借阅”栏目,点击“小学部借阅”,查看学校图书目录及图书所在位置,记下书名和条形码编号,在上班级借阅课时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地借阅。

3、为提高图书馆内图书的利用率,借阅者每次可借阅1本书。不许顶替他人借阅。图书馆内工具书、珍贵书、易损书、DK系列书均不外借。

4、借阅者拿到所借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语文教师报告进行处理。

5、借阅者每次借书时,要保证手洁净,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页,造成污损。

6、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学生借书期不得超过1个月。

7、每班配4名“图书管理志愿者”负责班级借阅相关工作,一学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8、学生进入图书馆上借阅课时,禁止携带任何课外书。

(二)还书制度

1、借阅者在班级还书日期(下次借阅课)时,要将借阅的图书带到图书馆,扫码还书。若上次借阅的书未返还,不能再次借书。

2、借阅者还书时,书上若出现圈点、勾划、缺页、污损等情况,所借书出现遗失情况,借阅者要按照本方案的“(三)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3、学生转学、休学时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和借阅卡,班主任负责此项工作,否则教导处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4、班主任在本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馆追缴班级学生未还图书。

(三)赔偿制度

1、损坏赔偿制度

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剪挖、撕毁、污损,不得划线、批点、涂改。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和处罚: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购买原书进行赔偿。若买不到原书,按原书价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购买原书进行赔偿。若买不到原书,按原书价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购买原书进行赔偿。若买不到原书,按原书价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购买原书进行赔偿。若买不到原书,按原书价2倍赔偿,并全校通报。

 2、遗失赔偿制度

(1)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如不能购买原书,经同意,根据图书管理员提供的图书范围,按原书价购买其他图书进行赔偿。

(3)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其余不退。

(4)工具书和贵重书原则不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借出,借阅者若丢失所借的这类书,则按原价进行赔偿。

(5)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或退书手续。

3、偷窃处罚制度

(1)凡偷窃图书馆藏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与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同时处予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

(2)偷换图书馆藏书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还要按照上一条偷窃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赔偿罚款缴费办法

(1)由学校图书馆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借阅者凭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罚款(学生由班主任协同办理)。

(3)交完罚款,拿到收据后,再到图书馆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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