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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辽宁省教育世家遴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2-07-06 12:50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省(中)直属学校:

为深化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决定继续开展第二批辽宁省教育世家遴选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发扬教育世家热爱并现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精神,提升教育世家的荣誉感、获得感,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推动形成好老师不断涌现、教育世家不断出现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连续3代有家庭成员(范围界定详见附件《辽宁省教育世家推荐表》填表说明)从事教师工作,且长期耕耘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接力奉献;

3.师德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

4.重视家庭建设,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

三、推荐限额

各市教育局可推荐不超过3个推荐对象,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省(中)直属学校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个推荐对象。原则上推荐的教育世家推荐对象现有至少1名家庭成员在本地或本校工作。不得多头重复推荐。没有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不推荐。

四、工作流程

1.单位推荐。各单位积极参与,自下而上、广泛动员,择优推荐。

2.审核认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省教育世家拟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并公布。

3.学习宣传。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媒体对教育世家集中重点采访报道和宣传展示,弘扬新时代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4.持续关心。各地教育部门、教育工会和学校组织好对教育世家的关心慰问和深入学习宣传。

五、有关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

2.以事迹为基础,注重家风传承,并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3.按照推选程序,严格推选,按时申报。

请各单位于7月12日前将《辽宁省教育世家推荐表》PDF版、电子版和详细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njyxypx2@163.com,逾期未报送视为不推荐。

联系人:王舒  邰雪松

联系电话:024-86850052  86891755

附件:辽宁省教育世家推荐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填 表 说 明

1.选取1名从事教师工作的家庭成员作为推荐人选,并填写“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栏。

2.“从事教师工作的家庭成员”含离、退休和已故,请在备注栏注明。

3.“师德表现”“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简要事迹材料”均填写推荐人选及从事教师工作的家庭成员的情况。其中,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主要填写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包括:姓名,何时,何地,奖励名称。简要事迹材料要求600字以内。

4.请另附详细事迹材料,要求5000字以内,内容翔实、感染力强,有具体事例。请提供家庭成员合照、工作照等照片3张。

5.根据推荐单位类别,推荐单位意见由市教育局、高校或省(中)直属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

6.此次活动对家庭成员的界定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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