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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小学入学报名通知

作者: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2-06-02 08:30

根据锦州市教育局《锦州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锦州市实验学校按照招生条件进行小学入学招生报名工作。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登记,详情见锦州教育网和锦州教育公众号《锦州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可以进行网上报名。招生范围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进行网上报名。

2、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在市直学校(包括小学和初中)学区内没有房产,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可以进行网上报名。

3、本通知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50%(不含50%)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本通知所述房产均要符合此条件。

4、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不予办理入学。

5、招生范围:松山新区小凌河与女儿河之间、中央南街以西区域。

6、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7、不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入学:户籍或住房登记时间不满足规定时间要求的,按符合单一入学条件处理。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8、在彻底消除大校额前中途不得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小学生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中途转入的(消除大校额后),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除须符合《锦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锦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外,还须满足转入年级在转入学校一年级当年的招生条件。不符合前述转入条件的,小学生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9、从2022年起,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不再享受直升初中部的入学待遇。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学生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就读,必须满足初中招生入学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5日至6月30日完成网上报名(6月5日前已报名的请重新填报)

三、报名方式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招生报名登记页面(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手机登录“锦州通”APP,然后进入“教育教学”板块,再点击“入学报名”;二是电脑登录网址:http://jzth5.0416city.com/zx/index.html)。

四、政策调整

2023年拟入读小学部,须满足2020年12月31日前在实验学校小学招生范围内购房、落户的条件。从2024年起,拟入读小学部,要求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登记时间截至入学当年6月1日前须满三年方可入学。(此规定已于《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五、备注

1、网上报名上传图片,必须上传原图,拍摄完整、清晰。

2、需要上传的证件:(1)房产证;(2)户口簿的地址页(首页,如地址变更需上传变更页)、户主页、孩子本人页、孩子监护人(跟孩子在同一户口上的父或母)页;(3)结婚证;(4)出生证明;(5)如入学儿童父母离异,标注抚养权归属,同时上传离婚证书、抚养权归属协议书或判决书,如抚养权变更需提供抚养权变更证明。

3、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多,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为有效防范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如自愿选择在食堂就餐,请家长带孩子到市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门诊进行甲肝、乙肝、结核菌素试验,并于开学报到时提交检查报告,方可在食堂就餐。

4、杜绝造假。报名系统已与市信息中心实现对接,填报的信息通过与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大数据比对,将直接确认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不准确,均为无效填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5、咨询电话:3862050   3688153   3862076

6、请务必于临近开学14天,关注学校公众号发布的入学新生及共同居住人关于防疫的要求,按学校防疫要求执行。

7、学校将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予以关注。

锦州市实验学校网址:http://www.lnjzs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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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实验学校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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