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锦州市实验学校再致全体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1-06-08 17:55
各位家长:你们好!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全面塑造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将全面开展与落实教育部关于“五项管理”(即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健康管理)的文件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我们做好如下的五要:

一、作业要限时做

我们将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必留作业学科的教师对课后作业要精心选留,分层布置,及时批阅。学生们可以充分利用在校自习或课后看护时间完成其中大部分的作业任务,对于需要在家庭完成的作业,我们的规定是:小学一二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阶段不超过90分钟。希望家长们能够提醒学生抓紧时间,限时完成,不要拖欠。另外,教师不允许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二、晚上要早些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文件要求,请引导孩子学会健康生活,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按时作息、不熬夜,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个小时。我校规定:小学7:50入校,8:20上课;中学七八年级7:40到校,九年级学生7:30到校,8:00上课。中学还将组织学生定时午休。建议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20,中学生不晚于22:00。

三、手机要限制用

根据教育部和省厅关于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坚持疏堵结合、直面差异、实行分类管理。各个校区内都设有公用电话供学生遇紧急事情与家长联系使用。此外,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确实需要把手机(最好是非智能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政教处盖章。入校即交由班主任指派的专人统一管理,放学后取走。若无家长同意与申请,学生私带手机进入校园,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相关处分条例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班级量化考核要相应扣分。若家长有急事,可以给其班主任老师打电话,也可以拨打下列处室的电话:小学:学苑校区教导处3688166、德胜校区教导处3862050,中学:七年级政教处2110680、八年级政教处2111872、九年级政教处2111883。

在家里时也要控制学生使用手机与电子产品的时间,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意视力,健康上网,不使之沉迷于游戏,同时严禁利用其参与其它不良活动。

四、读物要精挑选

阅读是学生成长中必不可少的伴侣。为了让学生健康成长,我们希望家长为学生提供正版、健康、有益的图书与读物。可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坚决禁止学生购买和阅读宣扬暴力、色情、封建迷信及内容低俗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书籍(包括漫画和电子书籍)。要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五、身体要勤锻炼

将健康体质作为学校管理内容,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为培养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奠定坚实基础。身心健康,是一切发展之根本。鼓励学生在家里时利用有效场所进行运动与锻炼。确保每天有一定的运动量,锻炼时注意要适量、科学、安全。鼓励学生掌握一至二门体育技能。提倡健康其体魄,文明其精神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家长朋友们,中小学阶段是孩子一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提倡的“五要”与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息息相关,更关乎着学区内数以万千计家庭的幸福与希望。只有家校紧密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好育人成才的光荣使命。让我们联起手来,共同营造愉悦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让实验学子们在提质减负,增强健康的学习道路上,一路欢笑,奔向未来!


锦州市实验学校
2021年6月8日
将此文章收藏到:
栏目汇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