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锦州市实验学校2021年初中部招生工作通知

作者:初中部教务处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1-06-05 13:51

根据锦州市教育局《锦州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锦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学生及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步骤提示逐项填写即可完成网上报名。现将招生条件及网上报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可到实验学校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可到实验学校入学。

3.本通知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50%(不含50%)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占比不超51%的,要求重新对房产比例进行分配,否则不符合入学条件。房产比例重新分配后,报名时把新房照与旧房照一同上传,这种情况符合入学条件。

4.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市实验学校初中学区的小学毕业生不符合实验学校入学条件,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二、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30日。(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生6月10日前完成报名)

三、登录方式

1. 登录网址:http://60.21.253.5:8081/zx/index.html

2. 登录锦州通APP——点击“教育教学”——进入后点击“入学报名”进入填报页面。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需按照学区划分和招生条件,准确到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招生入学条件、学区划分、报名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均可在报名系统首页查询。

2. 网上报名系统已与市信息中心大数据实现对接,填报的信息通过与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大数据进行即时比对,将直接确认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不准确,均为无效填报。如发现造假行为,将向公安机关通报并追究其违法行为,取消入学资格。

3.网上报名上传图片,必须上传原图。

4.入学学生父母离异,标注抚养权归属,同时上传离婚证书、抚养权归属协议书或判决书。

5.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多,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为了有效防范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如自愿选择在食堂就餐,请家长带孩子到市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门诊进行甲肝、乙肝、结核菌素实验,并于开学报到时提交检验报告,方可在食堂就餐。

6. 学生及家长要随时查看招生报名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立即查看到驳回的结果及原因,并根据驳回的原因,重新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学校审核通过,市教育局复核通过的学生在7月末以后方能查询到招生结果,复核通过的学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入学通知书》,持《入学通知书》按照报到须知要求报到入学。

7.学校将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予以关注。

五、疑难解答

网上报名如有疑难问题,请拨打报名系统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如咨询电话太多打不通,可在报名系统中加QQ群后在群中咨询)。学区划分疑难解答请拨打咨询电话:2111885。

锦州市实验学校网址:http://www.lnjzsy.com

 

锦州市实验学校
2021年6月4日
将此文章收藏到:
栏目汇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