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直初中享受中考优待政策考生名单补充公示
2019年市直初中享受中考优待政策考生名单补充公示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39号)、《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辽公通[2010]142号)和《市2019年中小学招生方案》(锦教办[2019]70号)文件规定,市直初中下列考生符合享受中考优待政策,现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7月9--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一号,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编:121000
联系电话:0416-2121405
附件:2019年市直初中享受中考优待政策考生补充名单
2019年7月9日
2019年市直初中享受中考优待政策考生补充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班 级
享受优待
类型享受降分
标准
1
蔡雨曈
女
市第四中学
九年14班
台胞子女
降10分
2
张佳昊
男
市第八初级中学
九年7班
现役军人获二等功
降30分